通州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进展情况报告
通州市一贯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始终坚持把妇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到2007年末,全市广大妇女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受教育程度、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妇女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
作为江苏省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的示范县(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妇女发展《规划》,到2007年末,各项妇女发展规划所定中期目标已基本实现。
(一)妇女与经济
1、经济快速增长,妇女发展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增长,200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270.68亿元,200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323.33亿元,2007年比2005年增长34.9%。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520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33.1%和24.4%。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政府对教育、卫生事业也加大了投入力度,200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卫生经费支出分别达到 5.1亿元和5.8亿元。
2、妇女就业状况良好,就业层次提高。
2007年末,我市女性从业人数达6.92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47.6 %,城镇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0.7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37.1 %。与女性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侵犯妇女劳动权益案件受案率和按期结案率均达100%。
(二)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女性的参政层次和社会影响力在日益提高,全市市级人大女代表105人,占比27.1%。市级政协女委员74人,占比24.3%,同比2005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目前,全市共有女干部601人,同比2005年增长了三个百分点,市级党政班子女干部配备率100%。全市20个镇党政班子女干部配备率100%。全市副科级以上女干部133人,其中担任单位党政正职的17人。
(三)妇女与教育
妇女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国民整体素质。提高妇女文化素质,关键在于教育。两年来,全市各级组织通过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强化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有效促进了我市妇女科学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
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成人教育成效显著。我市现有各类成型幼儿园61所,在园幼儿20680人;现有公办中小学115所,在校学生141922人,其中普通高中12所,初中36所,职业中学4所,小学6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电大分校1所。目前全市幼儿入园率达96.21%,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年巩固率100%、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100%、小学毕业升学率100%;初中年巩固率99.54%,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100%;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22%。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业中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8.06%、99.42%、96.80%、95.63%、81.93%,均达到省定上限要求。全市共有14个镇成为江苏省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示范)镇。全市成人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全市举办各级各类妇女技能培训2000多期,受益妇女5万多人次。培育出一大批种、养殖和加工女能手、女专业户、女农民经纪人。
(四)妇女与健康
全市各级政府积极维护妇女的健康权益,重视妇女保健工作,切实保障妇女享受各项医疗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权利,提高女性的生命质量。2007年底,我市孕产妇死亡率14.08/10万,婴儿死亡率3.6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34‰;新生儿出生缺陷率3.38%,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1%,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26%,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97.7%,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8.17%,婚前医学检查率0.37%,妇女病普查率83.6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6.04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7.21%,男女出生性别比1.02:1,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 99.9%,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9.28% ,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率90.51%,城镇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率100%。
一是注重妇幼保健人员队伍建设。为使两个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十一五”初期,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妇儿保人员配备要求,并将妇儿保人员严格按比例配备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范畴;对医疗单位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资质及人员“执岗不一”现象进行了重点检查和严肃查处。大力实施妇女儿童保健能力提升工程,先后对全市妇幼保健人员、妇产科从业人员、托幼机构保健老师等进行分门别类的多项专业培训,从而规范了服务行为。
二是加强妇幼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十一五”两个规划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保健机构建设,把改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环境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全市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高起点推进一级医院妇产科标准化建设,至2007年底,全市一级医院妇产科标准化建设镇级覆盖率达100%。随着镇级防保职能调整,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对儿童保健科室进行重新扩建,添置了相关设备与硬件设施,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怡人,全市20家镇政府所在地医院的儿童保健门诊一举通过南通市卫生局规范化建设标准验收。市妇幼保健所建成了“江苏省甲等妇幼保健所”,全市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不断增长,为了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妇幼保健服务,2006年以来,我市积极拓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领域,市妇幼保健所作为全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先后增设了婴儿早期教育中心、婴儿游泳抚触训练中心、儿童口腔保健、儿童眼保健与异常视力矫治中心,还将与南通妇幼保健院合作,拟开设妇科微创中心。通过不断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内涵,为两个规划目标如期完成打好扎实基础。
(五)妇女与法律
完善立法并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是实现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妇女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我们把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创建的工作重点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构建点线面互动、打防控一体的维权格局。2006年至2007年,我市共破获各类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件19起,组织开展“禁娼”专项斗争3次,开展禁毒专项斗争4次,组织对录像制品“扫黄”20余次。全面实施“精确打击”工程。对发生的侵害妇女儿童的重大刑事案件,实行领导挂帅,组织精兵强将,全力以赴侦破,力争发一起破一起,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妇联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受理率100%。
2、建立维护妇女权益的保护机制,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全市建立特邀妇联干部参与相关案件审判的陪审员制度,强化维权手段,其覆盖率达到100%。为了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为工作重点,从组织上、制度上为妇女维权提供保障。目前全市20个镇都建有妇女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机构成为妇女维权的坚强后盾,各级妇女组织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和治污工作力度,努力改善生存环境条件。2007年全市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达9.587亿元,农村改厕、改水方面的投入达129万元。进一步优化妇女进步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深化了“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了“十大孝星”、“十类百佳”特色家庭等评选活动,完善创建活动机制,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大力倡导建设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二、实施《规划》的主要经验
两年来,我市妇儿工委以构建和谐通州为主题,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找准结合点,抓住切入点,精心打造妇女工作平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主要经验是: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支持妇女事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如期完成“十五”妇女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市政府高起点制定颁布了《通州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市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工作,市政府加大对妇女事业的投入,切实推动妇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妇女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使妇女事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1、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听取妇儿工委和妇联工作的汇报,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就妇女事业发展、妇女工作创新发表重要讲话,指导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体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分管同志根据不同时期上级妇联的要求和全市的工作重点,加强对妇联工作的指导,主动协调解决妇联组织在硬件投施、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市委在研究制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社保及其他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都要吸收妇女组织负责人列席会议,或征求妇女组织的意见。
2、加大对妇女事业的投入。2007年,市政府用于教育的投入经费是5.1亿元,用于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是5.8亿元,其中市财政用于计划生育费用2486万元,为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
在通州市委的领导下,组织部门和妇联组织积极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市委多次专题研究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注意多渠道发现培养女干部。建立健全妇女干部人才库,目前全市县处级后备女干部占总数42.08%,科级后备女干部占总数28.2%,女党员9526人,同比2005年增长1个百分点。
(三)建立妇女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护机制,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市妇联联合司法部门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市、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并开通维权热线电话,同时发挥好陪审员的作用,加大处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力度。
2、与公、检、法、司法等部门联合组织“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妇工委成员与公、检、法、司等妇委会女干部一起深入到金沙镇等社区,为农民群众送上法制宣传的精神食粮。在社区布设法律咨询活动点,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土地法》等与妇女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市司法局组织律师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市各成员单位都要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活动。
三、实施《规划》的主要成果
1、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得到增强。通过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市、镇、村(居)各个层面妇女组织机构健全、参政议政的渠道畅通,上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下到镇村乡规民约制定以及一事一议,都有妇女代表的参与和管理,较好地体现出全市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2、妇女参与经济程度不断提高。妇女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就业结构更为合理,就业层次明显提高;女性在民营经济和科教领域就业比例逐步增长,创业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实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两性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3、妇女科技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基本杜绝女童失学,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及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加强女性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比例上升。
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心理卫生保健得到加强;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妇女儿童享有健全的卫生保健服务。
5、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的网络不断拓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明显增强。
6、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贫困妇女、孤残儿童得到更加有效的扶助。
四、妇女事业发展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加大扶持女性就业力度。就业是民生之本,妇女实施就业是实现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但我市女性就业状况不容乐观。首先,女性就业比例不高,相比之下失业率较高。当前劳动力市场表现为供大于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制降低了对女性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人为地抬高就业门槛,设置性别限制,为女性就业和实现再就业增加了难度。其次,女性的就业质量不高,女性就业的职业层次,稳定性及福利保障有下滑的趋向。有关调查显示,女性就业大量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即使在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中,妇女也大多集中在技术层次低、收入低、简单而复杂性的体力劳动部门,伴随职位所具有的技术责任、地位和收入的递增,女性比例则相应递减。女性的就业层次低于男性,造成了妇女的经济收入低于男性,降低了妇女经济独立地位。第三,农村妇女的非农化进程缓慢。农村妇女创业难度大,而且缺乏创业技能培训和服务。在农村中,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而对于已流入城市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劳动保护不能有效得到保障,因此,现阶段女性就业仍需政府和全社会多加扶持。
2、进一步加大妇女病普查工作力度。2007年妇女病普查率为83.65%,比目标85%少1.35个百分点,据有关方面反映,近年来,妇女病普治工作难度越来越大,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实施责任主体不够明朗,直接影响受检率与统计上报的工作管理,建议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使妇女病普检普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